王君妍:
本單位于2025年8月12日依法對你作出《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》(威經市監罰催〔2025〕12號),因你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,依據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》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,本單位決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《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》(威經市監罰催〔2025〕12號),內容是: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按照該《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》確定的方式依法履行繳納罰款 10000元的義務。
請你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單位領取《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》(威經市監罰催〔2025〕12號),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。
聯系人:徐豪 楊文東 聯系電話:0631-5960030
聯系地址:威海經區香港路67號鳳林市場監督管理所
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
2025年8月21日